昌邑新澳化工有限公司廢鹽凈化環保綜合利用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公示說明
昌邑新澳化工有限公司
廢鹽凈化環保綜合利用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公示說明
昌邑新澳化工有限公司廢鹽凈化環保綜合利用項目,于2019年8月委托青州市方元環境影響評價服務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廢鹽凈化環保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于2020年5月22日取得濰坊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昌邑新澳化工有限公司廢鹽凈化環保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濰環審字[2020]20號),項目開工建設時間為2020年6月,建設完工時間為2021年9月,項目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設施包括:
一、廢氣
項目廢氣污染源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有組織廢氣;第二類是無組織廢氣。
1、有組織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是特種熔鹽爐廢氣,主要污染因子為顆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二噁英等,經“SNCR脫硝+急冷+ SCR脫硝+低溫空預器+脫酸(噴射小蘇打)+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塵”工藝處理后經35米高排氣筒P16排放。
項目有組織廢氣煙塵、SO2、NO2的排放濃度需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 2376-2019)表1中“重點控制區”標準要求(顆粒物≤10mg/m3、SO2≤50mg/m3、NO2≤100mg/m3);CO、HCl及二噁英等因子排放濃度需滿足《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20)表3中相應標準要求。
2、無組織排放廢氣
飛灰氣力輸送過程中產生的顆粒物經儲罐自帶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
無組織排放廠界監控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標準。
二、廢水
項目排水系統采用雨污分流制,分設生活污水、雨水排水管網。擬建項目廢水包括生活污水、生產廢水、初期雨水等;生產廢水主要包括循環排污水、地面清洗水。
生活污水采用化糞池處理后排入污水處理站處理。項目生產廢水主要為循環排污水、地面清洗水,匯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濰坊信環水務有限公司接收標準,由一企一管排入污水廠進一步處理。
園區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1級A標準,經管網排入漩河。本項目與周圍地表水不存在直接的水力聯系,項目建設對區域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針對項目可能產生的地下水污染影響,擬建項目對廢鹽熔融車間、原料罐區、污水站、危廢庫、污水管線等部位采取重點防滲措施,并制定地下水跟蹤監測計劃,嚴格生產管理,避免因污水與地下水發生水力聯系而污染地下水。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皮帶輸送機、助燃風機、引風機、羅茨風機、堿液輸送泵、輸堿泵、空壓機等。設備安裝于生產車間內,采取隔聲、減振、距離衰減等措施減少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四、固廢
項目固體廢物主要有:熔鹽爐產生的氯化鈉;焚燒尾氣處理產生的飛灰;廢活性炭;廢布袋;廢催化劑;生活垃圾等。
項目熔融鹽爐產生的氯化鈉需經有資質單位進行鑒定,按鑒定結論妥善處置。焚燒產生的飛灰、廢活性炭、廢布袋、廢催化劑等屬于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特此公告!
昌邑新澳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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